服務簡介
提供 24 小時急救與緊急醫療服務,按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診分級,確保危重患者得到優先救治。
急診電話:
調整網站以滿足您的需求
無障礙聲明
協和澳門醫學中心致力於確保所有使用者均可無障礙地存取本網站內容。如您在使用本網站時遇到任何問題,請撥打 (+853) 8392-2211 與我們聯繫。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澳門路氹區離島醫院大馬路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當前服務
提供 24 小時急救與緊急醫療服務,按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診分級,確保危重患者得到優先救治。
1. 免費急診服務,對象為現時依法享有免費醫療衛生服務的人群 2. 收費急診服務,對象為澳門居民、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者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以及其他非澳門居民。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1. 就診者抵達:分為自行求診或救護車轉運就診者。 2. 掛號:掛號處核對身份證明文件,建立醫療記錄。 3. 分流:等分流處通知,分流護士會按本中心急診分診工作指引進行分診分級。 4. 診斷和治療:必要時行檢驗學/影像學檢查/專科會診等。 5. 就診者去向:根據醫生診斷和評估,決定就診者去向,包括: 5.1 住院治療:辦理入院手續,轉運至住院病房。 5.2 留觀:安置於急診留觀室治療和監測。 5.3 院外轉診:如有必要,轉運至特定醫療機構。 5.4 離院:領取藥物、給予居家照護衛教。 5.5 門診隨訪:必要時協助預約門診隨訪。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 2. 未能出示上述證件或三無就診者(無支付能力、無身份證明文件、無就診陪同人),可以先就診,完成就診和治療後繳費。 3. 昏迷就診者,先治療,期間查找就診者證件,嘗試聯絡家人或等待就診者清醒,必要時尋求警察協助。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急診部。
全天24小時
分診人員依據急診就診者的病情危急程度進行分級,將其分為四個分診級別。每位患者的分診級別並非固定不變,分診護理人員需持續觀察病情變化,及時發現可能影響臨床結局的關鍵指標,必要時主動調整分級及立即通報急診當值主治醫生,以確保就診者獲得及時、適切的處置。 1. I級為急危就診者,需要立即得到救治。 2. II級為危重就診者,迅速進行搶救、支持和診療處理。 3. III級為急症就診者,安排就診,護士負責完善就診者病情資料,初步進行有關快速檢驗檢查項目。 4. IV級為亞急症/非急症就診者,根據來診時間順序安排就診。
當前服務
為市民提供 51 個臨床專科的預約門診診療服務,由本院及北京協和醫院專家團隊出診。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檢查預約單或門診掛號憑條。 4. 就診者至相應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就診。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1. 線上預約(僅限: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 可登入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進行預約。 2. 親臨預約(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或已接受衛生局轉介):可前往本院就診服務中心或自助機進行預約。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已預約門診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10分鐘內完成門診登記
當前服務
為符合適應症的患者提供無需過夜的日間手術、輸液、化療等診療服務,當日完成可離院。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入院手帶。 4. 就診者至日間診療中心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入院。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已預約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20分鐘內完成病房入院手續(保險程序除外) 2. 已預約日間手術或其他診療操作的市民當天可完成診療出院
當前服務
為需住院治療的患者提供入院手續辦理、病房安排、診療管理及出院隨訪等全流程服務。
1. 免費醫療,對象為現時享有免費公營專科醫療服務的澳門居民,經衛生局轉介至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後,可繼續享有與現時相同的免費醫療服務。 2. 收費醫療,對象為澳門居民,以及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及政府特別許可人士。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七折優惠。 3. 國際醫療中心服務對象包括澳門居民、在澳長期逗留人士及內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證)、香港居民、台灣地區居民、外籍人士等。對澳門居民提供的A類收費項目給予九折優惠。
1. 就診者於就診當天,持所需文件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報到。 2. 工作人員核對就診者身份及權益。 3. 列印入院手帶。 4. 就診者至病房樓層護士站登記。 5. 就診者等候入院。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已預約的市民到達登記處後,可於20分鐘內完成病房入院手續(保險程序除外)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患者提供血液、尿液、糞便等臨床檢驗,以及生化、免疫、微生物等專項檢測服務。
所有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作檢驗服務之就診人士
1. 專科門診/日間診療/急診完成就診,醫生開具檢驗申請單(含項目、空腹、時間要求)。 2. 收費醫療就診者使用線上程式、自助服務機、至一樓綜合服務櫃台繳費/急診部收費處,如7日內未繳費,相關預約服務將會自動取消。 3. 當日或按預約日期到採血室等候叫號。 4. 護士為就診者進行身份核對與採樣。 5. 就診者按檢驗申請單留樣本(尿液、糞便、體液等),交給護士。 6. 完成抽血後就診者需按壓等待,止血後離開。
就診當天須出示: 1. 身份證明文件,如持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簽證及特別逗留證等長期逗留的非澳門居民,除出示相關的身份證明文件外,還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長期逗留證明,否則將無法就診。 2. 門診預約便條 3. 其他(僅限:衛生局轉介就診者): 3.1 衛生護理證(適用於公職人員或其家屬受益人)或; 3.2 醫療卡(適用於與衛生局簽訂協議部門的工作人員)或; 3.3 衛生護理證和相關的證明文件(適用於享受「免費醫療」的人士)。
1. 線上預約(僅限: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 可登入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進行預約。 2. 親臨預約(收費醫療及國際醫療,或已接受衛生局轉介):可前往本院就診服務中心或自助機進行預約。
線上查閱報告: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 → 「我的健康」內查閱檢驗報告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血常規檢驗報告 2.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尿常規檢驗報告 3.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血糖檢驗報告 4.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1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肝腎功能檢驗報告 5.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腫瘤標記物檢驗報告 6.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乙肝血清檢驗報告 7. 收到樣本當天起計,2個工作天內可發出丙肝血清檢驗報告
檢驗前準備: 1. 空腹項目:禁食8至12小時。 2. 避免劇烈運動、飲酒、高脂飲食;告知用藥史。 3. 攜帶:身份證/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學生證、繳費憑證/申請單。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人士提供英文醫療報告、保險索償表格及健康問卷的填寫服務,可現場領取或線上申請。
所有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醫療報告/保險索償表格或問卷填寫申請可於25個工作天內完成,預設達標率為90%。 註:申請人要求另行翻譯報告的情況下,領取報告之時間或會延長。
1.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2.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3.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完成化驗或影像檢查的患者提供報告副本(紙本)申請服務,可親臨或線上提交。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作化驗或影像檢查之就診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檢查報告完成後,接到檢查報告資料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10個工作天內完成 2. 化驗報告完成後,接到化驗報告資料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5個工作天內完成
1. 報告僅提供原語言版本,如申請人要求另行翻譯報告的情況下,領取報告之時間或會延長; 2.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3.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4.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人士提供門診、住院、急診病歷資料副本的申請服務(紙本,僅原語言版本)。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親臨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電話通知 → 現場繳費及領取紙本報告] 2. 線上申請:[提交申請 → 核實申請資格 → 繳費 → 短訊通知 → 領取紙本報告]
須出示相關證明文件正本和遞交影印本(如須填寫保險公司問卷,請填妥「個人資料」部分連同申請表遞交)。 1. 申請人類別: 1.1 由資料當事人親自申請(需年滿十八歲之當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監護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請表; 1.1.2 當事人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 1.2 獲當事人授權人士 1.2.1 填妥的申請表 1.2.2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資料當事人需提早填妥並簽署); 1.2.3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監護人 1.3.1 填妥的申請表; 1.3.2 尊親屬關係證明; 1.3.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3.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 1.4.1 填妥的申請表; 1.4.2 死亡證明書; 1.4.3 繼承人證明; 1.4.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繼承人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1.5 獲法院授權管理當事人事務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請表; 1.5.2 法院發出的證明文件; 1.5.3 填妥申請表中的授權證明; 1.5.4 資料當事人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獲授權人士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2. 領取所需文件: 2.1 申請人領取 2.1.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1.2 申請人證件正本。 2.2 受委託人領取 2.2.1 資料申請領取回條; 2.2.2 資料當事人證件正本; 2.2.3 受委託人證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一樓大堂就診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門診病歷記錄副本申請於申請翌日後計約5個工作天內完成(不設翻譯服務)
1. 病歷資料副本包括門診病歷、住院病歷、急診病歷; 2. 申請人需填妥申請表並提交有關證明文件(詳閱所需文件部分)後始可作出申請,恕不接納不符合條件或無正當利益之申請; 3. 申請人提供的資料和證明只作該次申請審核和存檔用途。倘提供不正確/不完整的資料需承擔因此所引起的責任和後果; 4. 自通知領取後60天內不領取者,報告將作存檔處理,重新提取約需時7天。自通知領取後90天不到取者,報告將作銷毀處理,需作重新申請。
個人資料保護法 第8/2005號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為已就診患者提供處方藥物配發、用藥咨詢及藥師諮詢服務,由本院 G 樓藥房承擔。
在協和澳門醫學中心已就診之人士
1. 確認處方已繳費/蓋章、醫生簽名 2. 就診者手持所需文件至G樓藥房櫃檯 3. 將有醫生簽字的完整處方、或者分段取藥的下聯單交予藥房的醫療人員 4. 旁邊稍坐等候醫療人員審方配藥 5. 醫療人員叫名時,持身份證明文件至櫃檯領取藥物
領取藥物須出示: 1. 有醫生簽字的完整處方、或者分段取藥的下聯單 2. 就診者身份證明文件備查(實體證件或「一戶通」電子身份證明) 3. 代領人身份證明文件備查(如屬代領藥物,需同時出示代領人的實體證件或「一戶通」電子身份證明) 4. 如需豁免分段取藥,需要醫生撰寫申請書
親臨: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綜合醫院大樓G樓藥房 服務時間內可致電熱線電話:(853)8392 2917,諮詢當值藥劑師
週一至週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到藥房交處方後,可於35分鐘內領取藥物(處方有特殊情況除外) 2. 當面或通過電話的藥物咨詢,可於1個工作天內回覆
藥物咨詢也需要提供處方,或病歷號、處方編號等處方信息,以及聯絡資訊
收費政策 – 離島醫療綜合體北京協和醫院澳門醫學中心
第58/90/M號法令《管制從事藥劑專業及藥物業的活動》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澳门路氹区离岛医院大马路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當前服務
提供 24 小时急救与紧急医疗服务,按病情危急程度进行分诊分级,确保危重患者得到优先救治。
1. 免费急诊服务,对象为现时依法享有免费医疗卫生服务的人群 2. 收费急诊服务,对象为澳门居民、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者及政府特别许可人士、以及其他非澳门居民。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七折优惠。
1. 就诊者抵达:分为自行求诊或救护车转运就诊者。 2. 挂号:挂号处核对身份证明文档,创建医疗记录。 3. 分流:等分流处通知,分流护士会按本中心急诊分诊工作指引进行分诊分级。 4. 诊断和治疗:必要时行检验学/影像学检查/专科会诊等。 5. 就诊者去向:根据医生诊断和评估,决定就诊者去向,包括: 5.1 住院治疗:办理入院手续,转运至住院病房。 5.2 留观:安置于急诊留观室治疗和监测。 5.3 院外转诊:如有必要,转运至特定医疗机构。 5.4 离院:领取药物、给予居家照护卫教。 5.5 门诊随访:必要时协助预约门诊随访。
就诊当天须出示: 1. 身份证明文档;如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的非澳门居民,除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档外,还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长期逗留证明。 2. 未能出示上述证件或三无就诊者(无支付能力、无身份证明文档、无就诊陪同人),可以先就诊,完成就诊和治疗后缴费。 3. 昏迷就诊者,先治疗,期间查找就诊者证件,尝试联系家人或等待就诊者清醒,必要时寻求警察协助。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急诊部。
全天24小时
分诊人员依据急诊就诊者的病情危急程度进行分级,将其分为四个分诊级别。每位患者的分诊级别并非固定不变,分诊护理人员需持续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发现可能影响临床结局的关键指针,必要时主动调整分级及立即通报急诊当值主治医生,以确保就诊者获得及时、适切的处置。 1. I级为急危就诊者,需要立即得到救治。 2. II级为危重就诊者,迅速进行抢救、支持和诊疗处理。 3. III级为急症就诊者,安排就诊,护士负责完善就诊者病情数据,初步进行有关快速检验检查项目。 4. IV级为亚急症/非急症就诊者,根据来诊时间顺序安排就诊。
无
无
當前服務
为市民提供 51 个临床专科的预约门诊诊疗服务,由本院及北京协和医院专家团队出诊。
1. 免费医疗,对象为现时享有免费公营专科医疗服务的澳门居民,经卫生局转介至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后,可继续享有与现时相同的免费医疗服务。 2. 收费医疗,对象为澳门居民,以及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及政府特别许可人士。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七折优惠。 3. 国际医疗中心服务对象包括澳门居民、在澳长期逗留人士及内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证)、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籍人士等。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九折优惠。
1. 就诊者于就诊当天,持所需文档至一楼综合服务柜台报到。 2. 工作人员核对就诊者身份及权益。 3. 打印检查预约单或门诊挂号凭条。 4. 就诊者至相应楼层护士站登记。 5. 就诊者等候就诊。
就诊当天须出示: 1. 身份证明文档,如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的非澳门居民,除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档外,还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长期逗留证明,否则将无法就诊。 2. 门诊预约便条 3. 其他(仅限:卫生局转介就诊者): 3.1 卫生护理证(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或; 3.2 医疗卡(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协议部门的工作人员)或; 3.3 卫生护理证和相关的证明文档(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的人士)。
1. 在线预约(仅限:收费医疗及国际医疗): 可登录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进行预约。 2. 亲临预约(收费医疗及国际医疗,或已接受卫生局转介):可前往本院就诊服务中心或自助机进行预约。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已预约门诊的市民到达登记处后,可于10分钟内完成门诊登记
无
无
當前服務
为符合适应症的患者提供无需过夜的日间手术、输液、化疗等诊疗服务,当日完成可离院。
1. 免费医疗,对象为现时享有免费公营专科医疗服务的澳门居民,经卫生局转介至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后,可继续享有与现时相同的免费医疗服务。 2. 收费医疗,对象为澳门居民,以及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及政府特别许可人士。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七折优惠。 3. 国际医疗中心服务对象包括澳门居民、在澳长期逗留人士及内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证)、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籍人士等。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九折优惠。
1. 就诊者于就诊当天,持所需文档至一楼综合服务柜台报到。 2. 工作人员核对就诊者身份及权益。 3. 打印入院手带。 4. 就诊者至日间诊疗中心楼层护士站登记。 5. 就诊者等候入院。
就诊当天须出示: 1. 身份证明文档,如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的非澳门居民,除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档外,还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长期逗留证明,否则将无法就诊。 2. 门诊预约便条 3. 其他(仅限:卫生局转介就诊者): 3.1 卫生护理证(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或; 3.2 医疗卡(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协议部门的工作人员)或; 3.3 卫生护理证和相关的证明文档(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的人士)。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已预约的市民到达登记处后,可于20分钟内完成病房入院手续(保险进程除外) 2. 已预约日间手术或其他诊疗操作的市民当天可完成诊疗出院
无
无
當前服務
为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提供入院手续办理、病房安排、诊疗管理及出院随访等全流程服务。
1. 免费医疗,对象为现时享有免费公营专科医疗服务的澳门居民,经卫生局转介至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后,可继续享有与现时相同的免费医疗服务。 2. 收费医疗,对象为澳门居民,以及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及政府特别许可人士。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七折优惠。 3. 国际医疗中心服务对象包括澳门居民、在澳长期逗留人士及内地居民(持港澳通行证)、香港居民、台湾地区居民、外籍人士等。对澳门居民提供的A类收费项目给予九折优惠。
1. 就诊者于就诊当天,持所需文档至一楼综合服务柜台报到。 2. 工作人员核对就诊者身份及权益。 3. 打印入院手带。 4. 就诊者至病房楼层护士站登记。 5. 就诊者等候入院。
就诊当天须出示: 1. 身份证明文档,如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的非澳门居民,除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档外,还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长期逗留证明,否则将无法就诊。 2. 门诊预约便条 3. 其他(仅限:卫生局转介就诊者): 3.1 卫生护理证(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或; 3.2 医疗卡(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协议部门的工作人员)或; 3.3 卫生护理证和相关的证明文档(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的人士)。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已预约的市民到达登记处后,可于20分钟内完成病房入院手续(保险进程除外)
无
无
當前服務
为已就诊患者提供血液、尿液、粪便等临床检验,以及生化、免疫、微生物等专项检测服务。
所有在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已作检验服务之就诊人士
1. 专科门诊/日间诊疗/急诊完成就诊,医生开具检验申请单(含项目、空腹、时间要求)。 2. 收费医疗就诊者使用在线程序、自助服务机、至一楼综合服务柜台缴费/急诊部收费处,如7日内未缴费,相关预约服务将会自动取消。 3. 当日或按预约日期到采血室等候叫号。 4. 护士为就诊者进行身份核对与采样。 5. 就诊者按检验申请单留样本(尿液、粪便、体液等),交给护士。 6. 完成抽血后就诊者需按压等待,止血后离开。
就诊当天须出示: 1. 身份证明文档,如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签证及特别逗留证等长期逗留的非澳门居民,除出示相关的身份证明文档外,还需出示上述提及的长期逗留证明,否则将无法就诊。 2. 门诊预约便条 3. 其他(仅限:卫生局转介就诊者): 3.1 卫生护理证(适用于公职人员或其家属受益人)或; 3.2 医疗卡(适用于与卫生局签订协议部门的工作人员)或; 3.3 卫生护理证和相关的证明文档(适用于享受「免费医疗」的人士)。
1. 在线预约(仅限:收费医疗及国际医疗): 可登录 mobile.cmm-pumch.gov.mo/static/pc.html 进行预约。 2. 亲临预约(收费医疗及国际医疗,或已接受卫生局转介):可前往本院就诊服务中心或自助机进行预约。
在线查阅报告:澳门公共服务一户通 → 「我的健康」内查阅检验报告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1个工作天内可发出血常规检验报告 2.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1个工作天内可发出尿常规检验报告 3.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1个工作天内可发出血糖检验报告 4.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1个工作天内可发出肝肾功能检验报告 5.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2个工作天内可发出肿瘤标记物检验报告 6.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2个工作天内可发出乙肝血清检验报告 7. 收到样本当天起计,2个工作天内可发出丙肝血清检验报告
检验前准备: 1. 空腹项目:禁食8至12小时。 2. 避免剧烈运动、饮酒、高脂饮食;告知用药史。 3. 携带:身份证/外地雇员身份认别证/学生证、缴费凭证/申请单。
无
當前服務
为已就诊人士提供英文医疗报告、保险索偿表格及健康问卷的填写服务,可现场领取或在线申请。
所有在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已就诊之人士
1. 亲临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电话通知 → 现场缴费及领取纸本报告] 2. 在线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缴费 → 短讯通知 → 领取纸本报告]
须出示相关证明文档正本和递交复印本(如须填写保险公司问卷,请填妥「个人数据」部分连同申请表递交)。 1. 申请人类别: 1.1 由数据当事人亲自申请(需年满十八岁之当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监护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请表; 1.1.2 当事人之有效身份证明文档 1.2 获当事人授权人士 1.2.1 填妥的申请表 1.2.2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数据当事人需提早填妥并签署); 1.2.3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监护人 1.3.1 填妥的申请表; 1.3.2 尊亲属关系证明; 1.3.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3.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 1.4.1 填妥的申请表; 1.4.2 死亡证明书; 1.4.3 继承人证明; 1.4.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5 获法院授权管理当事人事务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请表; 1.5.2 法院发出的证明文档; 1.5.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5.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2. 领取所需文档: 2.1 申请人领取 2.1.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1.2 申请人证件正本。 2.2 受委托人领取 2.2.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2.2 数据当事人证件正本; 2.2.3 受委托人证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医疗报告/保险索偿表格或问卷填写申请可于25个工作天内完成,缺省达标率为90%。 注:申请人要求另行翻译报告的情况下,领取报告之时间或会延长。
1. 申请人需填妥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档(详阅所需文档部分)后始可作出申请,恕不接纳不符合条件或无正当利益之申请; 2.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证明只作该次申请审核和存盘用途。倘提供不正确/不完整的数据需承担因此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3. 自通知领取后60天内不领取者,报告将作存盘处理,重新提取约需时7天。自通知领取后90天不到取者,报告将作销毁处理,需作重新申请。
个人数据保护法 第8/2005号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为已完成化验或影像检查的患者提供报告副本(纸本)申请服务,可亲临或在线提交。
在协和澳门医学中心作化验或影像检查之就诊人士
1. 亲临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电话通知 → 现场缴费及领取纸本报告] 2. 在线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缴费 → 短讯通知 → 领取纸本报告]
须出示相关证明文档正本和递交复印本(如须填写保险公司问卷,请填妥「个人数据」部分连同申请表递交)。 1. 申请人类别: 1.1 由数据当事人亲自申请(需年满十八岁之当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监护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请表; 1.1.2 当事人之有效身份证明文档 1.2 获当事人授权人士 1.2.1 填妥的申请表 1.2.2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数据当事人需提早填妥并签署); 1.2.3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监护人 1.3.1 填妥的申请表; 1.3.2 尊亲属关系证明; 1.3.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3.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 1.4.1 填妥的申请表; 1.4.2 死亡证明书; 1.4.3 继承人证明; 1.4.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5 获法院授权管理当事人事务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请表; 1.5.2 法院发出的证明文档; 1.5.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5.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2. 领取所需文档: 2.1 申请人领取 2.1.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1.2 申请人证件正本。 2.2 受委托人领取 2.2.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2.2 数据当事人证件正本; 2.2.3 受委托人证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1. 检查报告完成后,接到检查报告数据副本申请于申请翌日后计约10个工作天内完成 2. 化验报告完成后,接到化验报告数据副本申请于申请翌日后计约5个工作天内完成
1. 报告仅提供原语言版本,如申请人要求另行翻译报告的情况下,领取报告之时间或会延长; 2. 申请人需填妥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档(详阅所需文档部分)后始可作出申请,恕不接纳不符合条件或无正当利益之申请; 3.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证明只作该次申请审核和存盘用途。倘提供不正确/不完整的数据需承担因此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4. 自通知领取后60天内不领取者,报告将作存盘处理,重新提取约需时7天。自通知领取后90天不到取者,报告将作销毁处理,需作重新申请。
个人数据保护法 第8/2005号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为已就诊人士提供门诊、住院、急诊病历数据副本的申请服务(纸本,仅原语言版本)。
在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已就诊之人士
1. 亲临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电话通知 → 现场缴费及领取纸本报告] 2. 在线申请:[提交申请 → 核实申请资格 → 缴费 → 短讯通知 → 领取纸本报告]
须出示相关证明文档正本和递交复印本(如须填写保险公司问卷,请填妥「个人数据」部分连同申请表递交)。 1. 申请人类别: 1.1 由数据当事人亲自申请(需年满十八岁之当事人、未成年者需由监护人提出) 1.1.1 填妥的申请表; 1.1.2 当事人之有效身份证明文档 1.2 获当事人授权人士 1.2.1 填妥的申请表 1.2.2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数据当事人需提早填妥并签署); 1.2.3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3 未成年人士的父/母或其监护人 1.3.1 填妥的申请表; 1.3.2 尊亲属关系证明; 1.3.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3.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4 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 1.4.1 填妥的申请表; 1.4.2 死亡证明书; 1.4.3 继承人证明; 1.4.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已故者的法定继承人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1.5 获法院授权管理当事人事务之人士 1.5.1 填妥的申请表; 1.5.2 法院发出的证明文档; 1.5.3 填妥申请表中的授权证明; 1.5.4 数据当事人之身份证明文档副本及获授权人士之身份证明文档正本 2. 领取所需文档: 2.1 申请人领取 2.1.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1.2 申请人证件正本。 2.2 受委托人领取 2.2.1 数据申请领取回条; 2.2.2 数据当事人证件正本; 2.2.3 受委托人证件正本及提交副本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一楼大堂就诊服务中心。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3:00,14:00-18:00
门诊病历记录副本申请于申请翌日后计约5个工作天内完成(不设翻译服务)
1. 病历数据副本包括门诊病历、住院病历、急诊病历; 2. 申请人需填妥申请表并提交有关证明文档(详阅所需文档部分)后始可作出申请,恕不接纳不符合条件或无正当利益之申请; 3. 申请人提供的数据和证明只作该次申请审核和存盘用途。倘提供不正确/不完整的数据需承担因此所引起的责任和后果; 4. 自通知领取后60天内不领取者,报告将作存盘处理,重新提取约需时7天。自通知领取后90天不到取者,报告将作销毁处理,需作重新申请。
个人数据保护法 第8/2005号法律〔B.O.34(1),22/08/2005〕
當前服務
为已就诊患者提供处方药物配发、用药咨询及药师咨询服务,由本院 G 楼药房承担。
在协和澳门医学中心已就诊之人士
1. 确认处方已缴费/盖章、医生签名 2. 就诊者手持所需文档至G楼药房柜台 3. 将有医生签字的完整处方、或者分段取药的下联单交予药房的医疗人员 4. 旁边稍坐等候医疗人员审方配药 5. 医疗人员叫名时,持身份证明文档至柜台领取药物
领取药物须出示: 1. 有医生签字的完整处方、或者分段取药的下联单 2. 就诊者身份证明文档备查(实体证件或「一户通」电子身份证明) 3. 代领人身份证明文档备查(如属代领药物,需同时出示代领人的实体证件或「一户通」电子身份证明) 4. 如需豁免分段取药,需要医生撰写申请书
无
亲临: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综合医院大楼G楼药房 服务时间内可致电热线电话:(853)8392 2917,咨询当值药剂师
周一至周五(政府假期除外),09:00-18:00
1. 到药房交处方后,可于35分钟内领取药物(处方有特殊情况除外) 2. 当面或通过电话的药物咨询,可于1个工作天内回复
药物咨询也需要提供处方,或病历号、处方编号等处方信息,以及联系信息
收费政策 – 离岛医疗综合体北京协和医院澳门医学中心
第58/90/M号法令《管制从事药剂专业及药物业的活动》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An English translation is being prepared. You can return to the homepage, or view the full Traditional Chinese version below.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整合急診、門診、住院、檢驗、病歷資料申請及藥物領取等常用行政手續,方便就診人士快速了解辦理流程和所需文件。
Estamos a preparar a tradução desta página. Pode voltar à página inicial ou consultar a versão completa em chinês tradicional.
您的意見是我們改進的動力
我們已收到您的意見,將儘快處理。
Cookie 偏好設定 我們使用 Cookie 提供必要功能並分析網站使用情況,以持續改善您的體驗。您可以選擇啟用或關閉非必要 Cookie。